— 咨询热线 —021-55221417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产品中心 新闻动态 成功案例 广告知识 行业动态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咨询热线
021-55221417
地址:上海市军工路1300号甲-4
邮箱:yichenad#qq.com

新闻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装修店面,门头装修都需要哪些手续和审批流程

发布时间:2022-02-28 09:36:52 点击量:

门头纳入户外广告管理范畴,很多城市都出台有相关条例,对设置店招的规格大小、材质都有明确要求,并需要事先去当地城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各个地方城管部门对店招设置要求有所差异,需咨询当地城管,以下是申请店招的为西安当地流程,仅供参考:

精品店招发光标识

门头牌匾要求

1、单层建筑物上设置门头牌匾位置是一层门楣以上,檐口以下;二层以上建筑物设置门头牌匾位置是一层门楣以上,二层窗户以下;其设置长度和高度应符合相关规定。沿街楼体立面除一楼门店外,其它位置不得设置牌匾。


2、建筑物载体高度在10米以下的,门头牌匾的高度不大于1.5米;建筑物载体高度在10米以上的,门头牌匾的高度不大于2米。


3、附着于建筑物上设置的门头牌匾,其外沿距离墙体不得大于1.5米,距地面不得少于3米,并应与建筑物相协调。


4、门头牌匾的设置施行一店一牌制度。禁止设置活动小灯箱。提倡设置霓虹灯式、内显式门头牌匾。


5、门头牌匾的设置在不导致次生污染的前提下应达到整齐划一、上下平齐、色彩协调、两线一面、安全规范的整体要求。


6、较大规模的商业连锁店、银行、邮政、电信等商业机构及其各网点设置的门头牌匾,在不影响所在街道整体风格的情况下,可依照其固有风格统一设置。


7、历史文化街区及各文物保护单位周边需设置门头牌匾的,应先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保证整体环境协调,按照统一规划进行设置。


门头牌匾办理审批材料

1、书面申请、设置门头牌匾与载体的正立面图及彩色效果图。


2、营业执照、工商部门的内容审查意见及其它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从事餐饮业经营的,须出具卫生许可证。


3、设置门头牌匾的载体所有权、使用权证明文件,或与有关所有权、使用权单位签订的使用协议等。


门头牌匾审批流程

1、设置门头牌匾的申请者将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初审,经各区执法局审查合格后,填写意见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核准。


2、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业务部门须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准,审批同意后发放《西安市门头牌匾设置核准证》。对不准予设置门头牌匾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业务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所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3、门头牌匾的设置单位(门店)应按批准的时间、位置、朝向、形式、规格、内容进行设置,不得擅自变更。确须变更的,应按原申请审批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Copyright © 2007-2021上海逸晨广告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EyouCms  ICP备205201314号